【公營房屋】黃碧如建議檢討公屋富戶政策 招國偉建議為居屋家有長者申請者增加選購限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7/28 17:07

最後更新: 2023/07/28 2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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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委員黃碧如。(湯致遠攝)

房委會今(28日)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,房委會委員黃碧如建議檢討公屋富戶政策,避免獲豁免的公屋富戶濫用公屋資源。另外,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認為,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」的居屋申請者,往往優先選走大部分大單位,令一般家庭申請者欠缺選擇機會,建議為家有長者申請者增加選購限制。

在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下,若住戶全部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、或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、或合資格申領社署傷殘津貼、或所有成員由上述類別住戶組成,則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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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委員黃碧如認為,60歲以上公屋戶獲豁免富戶政策的做法不合時宜,有需要檢討。她解釋,有關豁免條款在1996年訂立,當年60歲以上人士健康較差,工作能力多數較低,所以有關豁免獲得通過。然而,現時60歲以上的健康和工作能力已大有改善,黃碧如認為,署方可研究提高豁免的年齡上限,「有工作能力的富戶,仍可享有公屋資源,這是不公平的。」

她又指,即使上調豁免的年齡上限,如富戶資產和收入未超過富戶限額,仍可用2倍租金使用公屋資源,「隨人口老化,未來由60歲以上人士組成的家庭只會越來越多。」

她建議署方除檢討公屋富戶政策外,亦要協助公屋富戶沿置業階梯前進上樓。

委員陳正思同樣認為公屋富戶政策需要檢討,「如以4人家庭為例,家庭月入10萬元,只要付雙倍租金約6000元就可繼續住公屋。」

另一委員招國偉則關注居屋揀樓制度。他指出,房委會於2017年推出的居屋銷售計劃開始,預留推售單位約30%作為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」申請者的配額。雖然在現行配額下,其他家庭申請者仍有機會購買單位,但在過去幾期的居屋以及綠置居銷售計劃之中,其他家庭申請者獲選購較大面積單位,或地理位置較好屋苑的機會非常低,令申請者失望和不滿。

他建議房委會應改變日後資助出售房屋計劃,包括居屋以及綠表置居的選樓安排。例如 , 在維持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」的配額約三成的前提下,只安排申請人選購每期項目中,每個新建屋苑內不多於三成的單位數目,同時亦可為「一人申請者」在每個新建屋苑中,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可供選購,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。

今日會議共有10名委員表達意見,候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亦有列席旁聽,她下月將以房屋署署長身份出席公開例會,回應委員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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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梓蔚